?一、核查承租方與出租方的相關情況
針對出租方來講,必須從承租方的財務狀況、企業經營情況、公司經營內容、主體法律地位、履約情況等多個方面著重核查;
針對承租方來講,則要了解出租方所出租場地手續齊全有效,掌握出租場地基本概況是否滿足規定;
二、租賃合同之租金及各項費用相關條款
(一)出租雙方理應確立租金支付方法、付款時間;
(二)明確規定出租期間該場地所發生的營運費用項目及承擔方法;
三、檢修義務條款
(一)廠房出租方與承租雙方理應確立出租場所服務設施與租賃物檢修義務,以確保雙方權益;
(二)
廠房出租方需要對服務設施檢修負責,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未能及時進行維修的情形下自行檢修,則承租方可以自行從對付租金賬款中扣各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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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拆遷補償事宜:各個地區按相關規劃規定經常出現拆遷事情發生,租賃合同簽訂時應該對相關事項進行系統規定,如搬遷補貼或運營補貼等;
五、押金條款:為防止欺詐,防止風險,在廠房出租與租來合同簽訂以前,承租方應向出租方付款一定程度的押金,主要金額由租賃物內在價值確立;
六、其他事宜:為了降低協議執行風險,確保彼此之間的合法權益,雙方當事人需對租賃物的用處、時限、合同違約責任、轉租事宜、等訂立清晰
在廠房出租與承租環節中,出租合同的訂立也僅僅是一步,在日常生活當中,廠房開店選址、訪問期間還要考慮到廠房是否為合法工程建筑、廠房的用處是否滿足你租賃的目的、廠房土地出讓年限、出租人是不是有權利出租、是不是經歷了消防工程驗收、否增設了質押或是查封等等。